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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言吉 于 2012-8-2 09:18 编辑
新华网伦敦8月1日奥运专电(记者许基仁)世界羽联刚刚宣布:涉嫌消极比赛的8名羽毛球女双选手被取消继续参加伦敦奥运会比赛资格,其中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选手于洋和王晓理。
中国羽毛球队为了算计最后的金牌,不顾现场球迷的不满,冒着十年前中国女排被批评和处罚的类似风险,置奥林匹克精神和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于不顾,一意孤行,最终自酿苦酒、自食苦果,让人痛惜不已。
中国羽毛球队未及决赛,已输掉了伦敦战役——以后的金牌已无关胜负。
中国女排在2002年世锦赛上为选择对手而故意输球,遭到了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的严厉批评,代表团团长和主教练也发出“致歉公开信”。但是不服的人相信也不在少数。中国体育界长期存在着一种“金牌至上”、“合理利用规则无可非议”的思潮,也得到了一些人的附和。
“合理利用规则”,从字面上并没有错,像举重选手称体重前减体重、称体重后适当进食,就属于“合理利用规则”。但其前提是遵守奥林匹克精神、体育道德和人们的认知底线。虽然奥运会从迈入市场化、职业化以后,就有一种“奥林匹克已死!”的哀叹,但越这样我们就应该越加倍呵护奥林匹克精神,自觉捍卫最起码的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。如果认为规则没有明文限制而时时处处钻规则的空子,大家都成为势利小人,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信仰可言!还有什么道义可讲!还有什么希望可盼!
在卖门票、尤其是门票卖得还不便宜的奥运会上,“争输”比赛可以说是一种商业欺诈。没有消费者愿意买含毒食品,没有影迷愿意进影院看“垃圾”电影,同样球迷们买票看球,希望看到的是货真价实的高水平对抗,而绝对不是松松垮垮的假球、默契球和争输球。球迷的花费与他们得到的“商品价值”严重不符,他们是“被骗”看赛,这不是商业欺诈又是什么?从这个层面上说,中国、韩国、印尼选手的行为已经不是“合理利用规则”,而是公然违背了各国普遍实行的市场法则。
在这种错误理念的引领下,结果决定一切,过程则无关紧要,为了金牌可以不计成本、不择手段、不管影响。金牌就是话语权,金牌就是遮羞布,自以为拿了金牌,就可以让天下人闭嘴!这种思维和行为模式在国内颇有市场。
而在部分西方媒体处心积虑挑刺的当口,在奥运会这个全球关注的大舞台上,中国羽毛球队却自己撞上枪口,既是一种无知,更是一种昏聩!
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比赛规则饱受质疑,被认为是诱发此次消极比赛的起因,世界羽联必须反思和整改。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自我开脱的理由。在奥运圣火映照下,中国体育人应该坚守信仰,应该分清是非,应该恪守底线。
金牌背后,一个民族的尊严和品格更加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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