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庐山市夏季足球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庐山市直机关工委、庐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、承办单位:庐山市足球协会 三、协办单位:庐山市第四小学 四、比赛日期、地点 2023年7月底在庐山市第四小学足球场举行,如遇雨天比赛顺延,另行通知。 五、参赛对象 1、拥有庐山市户籍或在庐山市工作、学习(提供相应证明文件)的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。特邀队除外。 六、参赛报名规则 1、每队总人数不超20人,含领队 1 人,教练 1 人,(领队和教练均可上场)。 2、运动员报名号码全部赛程内不得更改。 3、各队在报名时,可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,注明主、客。 4、参赛队和队员必须签署 2023年庐山市夏季足球联赛人身伤害免责协议书。 七、竞赛办法
(一)、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8人制足球竞赛规则。 (二)、比赛采用 8人标准足球场制,5 号足球。 (三)、比赛允许穿皮面胶钉(AG),颗数不少于 13 颗以上(刀钉和钢钉鞋不允许) (四)、每场比赛时间为80 分钟,分2节进行,每节 40 分钟,节间休息 10 分钟。 (五)、每场比赛进行时全场允许换 6 人次,半场换下不得再换上,中间休息时换人不限。 (六)、各队须在比赛队服上印上明显号码,上场队员除守门员外,一律不准穿着长裤上场比赛,场上队长必须在手臂上佩戴明显标志。上场运动员的服装和颜色必须统一,球袜必须统一,足球鞋必须符合要求,上场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,违者不得上场比赛,当值裁判有权不让该队员上场比赛。 (七)、上场队员一律不准携带可伤及场上其他队员的金属饰物(戒指、手表、项链等)和留有过长的指甲。 (八)、本届杯赛禁止铲球,不得佩戴眼镜(运动型护目镜允许) (九)、双方领队比赛前队服颜色互相联系好。 (十)、上场运动员少于 7 人或迟到 15 分钟以上视为弃权,判负。 (如遇特殊情况发生,要及时告知组委会) 1、每队胜一场得 3 分,平一场得 1 分,负一场得 0 分,按最终基分排列名次; 2、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以胜负关系决定排列名次;3、如胜负关系中,双方为战平,则以净胜球排列名次;4、如净胜球关系中,双方一样,则以进球数排列名次;5、如进球关系中,双方一样,则抽签排列名次。 (十一)、纪律规定: 1、组委会做出的处罚不得违抗。 2、球衣球袜必须统一,否则,裁判员禁止该球员上场。 3、场上只有双方队长有资格与裁判就比赛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交 涉,其他球员如有异议请和本队队长说明,由队长与裁判交流沟通。 4、对球场暴力零容忍!如有动手打人现象,开除该球员所在球队的参赛资格,取消球队比赛成绩,同时没收该球队的纪律保证金。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. 5、运动员单场二张黄牌或一张红牌,实行停赛一场的处罚。直接黄牌者每次扣除纪律保证金50 元;直接红牌者每次扣除纪律保证金200 元。 6、每队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半小时到场检录。 7、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比赛的,由组委会另行安排比赛。 (十二)、比赛弃权: 1、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。 A)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,未参加赛程规定比 赛; B)拒绝按照竞赛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; C)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,在 5 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; D)有未报名上场比赛、未在《参赛承诺书》上签字的球员上场比赛、 或处在停赛期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; E)中途退出比赛。 2、对弃权的处理。 A)一方球队比赛弃权,另一方球队以 3:0 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 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; B)双方球队比赛弃权,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,计 0 分; C)中途发生退出联赛,所有与其它赛队的比分均计对方 3:0 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 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; D)对本届比赛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予以没收全部费用及保证金的处罚。 八、保险 各参赛球队队员应自行购买比赛期间意外伤害,出现任何意外责任自负。 九、参赛费用 1、本赛事每队收取报名费2000元。 2、本赛事每队收取纪律保证金1000元,在比赛期间如未违反比赛纪律和相关规定,赛事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。 十、赛事奖励 冠军:奖杯、奖牌、奖金1000元 亚军:奖杯、奖牌、奖金800元 季军:奖杯、奖牌、奖金600元 金靴奖:奖杯、奖金200元 金手套奖:奖杯、奖金200元 十一、本赛事规程由庐山市足协制定,最终解释权归赛事主办方所有。
二 0 二三年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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