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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13 11: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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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自江西
今年以来,各地先后发生了黑龙江庆安火车站袭警、南京宝马车肇事及精神病鉴定,以及最近的广西柳城“9.30”爆炸案、青岛“天价虾”宰客等多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事件。
在今天这个波诡云谲、暗流涌动的新媒体时代,面对不断出现的涉警舆情,认真分析研判,找出应对之策,更好维护公安机关、人民警察的形象、公信和权威,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
对于一起社会广泛关注、存在争议和疑虑的重大公共事件或热点敏感事件,是不是可以不管舆论反应如何,只要埋头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处理终结就算万事大吉了?显然不是。因为公开不够,传言就会乘虚而入,回应无力,质疑就会挥之不去。从近来发生的几起引发争议和质疑的热点敏感案事件来看,抛开事件本身和调查处理中可能存在的因素和问题不谈,有关方面信息公开不够主动、及时、充分,回应解释不够切实、有效、全面,无法破解疑点,难以令人信服,甚至催生新的猜疑,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。
古人云,“流丸止于瓯臾,流言止于智者”。而今不仅是轮子只要配上马达,行到低洼处照样如履平地,就是流言蜚语,在当下这种复杂多元的社会心理和舆论传播环境下,其迷惑性、传染性和煽动力都远非过去所能比。这时,如果权威的声音失声,流言和猜疑就会上位。要知道,谎言重复一千遍,也会成为“真理”,而真相如果迟到,却很难逆转“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我是不信”的偏执。所以现在不仅是“流言止于智者”,更要“流言止于公开”。在纷繁复杂、真真假假的传闻流言面前,既要人们保持冷静和清醒,并为真相浮出水面保留足够的耐心,也要通过主动的公开、及时的回应和正确的引导,将真相、法理完整展现在人们的面前,带动人们客观观察理性思考,这样疑云才会散去,谣言才能消弭。
应当看到,正确的公开不仅可以消除怀疑、增加信任、强化监督,也是一个普及法治常识、培育理性思维的过程。公开不仅是新媒体条件下促进社会公信、约束公权行使的必然要求,也是推进法治建设以及践行群众路线,密切干群、警民联系的重要途径。今后,执法行政不只要对法律和本职负责,还要对社会公信负责,要追求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、法治和公信的双赢。
可见,公开其实是公务工作的应有之义,学会有效的公开,实是公权部门和公职人员的一门必修课。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到正确、有力公开,进而跳出质疑的泥淖,竖起公信的大旗呢?笔者认为,首先要转变思想认识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。当前在重大突发敏感事件信息公开中出现的反应迟缓、被动混乱等问题,说到底还是由于相关部门认识有偏差、重视不到位造成的。要摈弃过去那种“只管公务,不管公开”或“重实务,轻公开”的观念,重新树立公开也是一项重要职责,公信也是一个工作目标的新认识,进行积极、主动的公开。其次要健全工作机制。要走出过去那种业务部门不管公开,而宣传部门又不懂业务,各自为战,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,建立高级别、跨部门、有组织、规范化的高效公开机制和舆情危机应对小组。打破内部藩篱,密切分工配合,统筹实施公开,形成最有力的公开拳头。再则是要善于有效公开。公开要主动,不要总让质疑倒逼公开;公开要迅速,不能“真相还在穿鞋,谣言已经在路上了”。公开要切实,要实事求是,更要根据争议的核心、质疑的源头进行针对性的公开和回复;公开要严密,要根据事件的特点和调查处理的进程及舆情走势进行系统、周密的公开,不能盲目、任性公开,甚至前后矛盾,疏漏百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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