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 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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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柒拾伍万元整(750000元),每年以中标价递增10%,(租期三年,2016年1月1日-12月31日、2017年1月1日-12月31日、2018年1月1日-12月31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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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星子县广播电视台一套、二套广告业务经营权,所有广告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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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成交后,买受人须在7日内与出让方签订《合同》;逾期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,与出让方无关。具体情况可向产权单位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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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、有正规工商登记的各类广告企业或广告人,有从事电视广告经验者优先。唯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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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受让人报名即表示已接受底价,如出现受让人退出或其他情况,视为违约,将不予退还所收竞标保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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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标申请人需携带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,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,被授权人身份证。挂牌期满,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,即确定为受让人;如有两名以上(含两名),则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交易,最高价中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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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意向中标人须在2015年12月22 日16:30前交纳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(以款到帐为准)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:
开户银行: 农行星子县支行
开户名: 星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账号: 14-3481010400139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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