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雨庐山 发表于 2016-3-25 16:42:35

违法储存危险品被拘留5日

 本报讯 曹勇 黄凯霖 记者黄建华报道:近日,星子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,称泽泉乡有人私自储存、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。经消防人员现场核查,当事人万某承认利用废弃加油站,在未办理任何消防许可手续的情况下,非法储存、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,且罐区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,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,严重威胁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查封该加油站。  3月22日,经县公安局批准,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万某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目前,万某已被送至九江市拘留所执行拘留。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违法储存危险品被拘留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