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x_wx3MROg9 发表于 2015-7-23 20:00:47

当年抗洪英雄真相

星子县的官员会创造抗洪“英雄“。

黑马文化传媒 发表于 2015-7-24 23:33:06

领导作秀成常态,民警牺牲是事实。公众质疑的不应是作出牺牲和贡献的民警,而是深究事件背后的真相。避免不幸再次发生!

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15-7-23 22:19:33

楼主愤青吗?这是想表达什么呢?

塘边土著 发表于 2015-7-24 00:26:26

大家都知道!

五老高呼 发表于 2015-7-24 08:27:51

说句惹你不高兴的话:要不你也舍弃生命试试(当然是为保护别人和大家的合法利益,打架斗殴的不行)。我也一定帮你写篇文字。免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飞飞 发表于 2015-7-24 09:01:36

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!!!

少府山人 发表于 2015-7-24 09:22:37

本帖最后由 少府山人 于 2015-7-24 10:42 编辑

与楼主商榷:
1、当年抗洪英雄的真相是:他真的是被雷电击倒在了抗洪的一线,他肯定是驮了沙袋护堤的。我是一个防洪的老兵,近10次上堤防洪,头上烈日炎炎,脚下水蒸虫咬的滋味是从未上过堤防洪、说风凉话者绝对体会不到的。
2、宣传。任何工作、事物都离不开宣传,各行各业各人皆是如此,“形式”、“内容”都不可缺。做了工作,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要宣传,这也是对生者的教育激励,对逝者的怀念尊重。。。
3、星子的官员“创造的”?告诉你一个内幕:出了这样的“大事”,当时县最高领导应该是慌乱失策(这个词可能表达不准,我这里又不好和盘托出)。还是公安部、中央电视台、江西省公安厅层次更高、水平更高,更敏锐,反应更迅速——事后第一天省政府便批准陈水印同志为“革命烈士”。第二天公安部便发布命令,“追授陈水印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”、“给星子县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”。第三天省公安厅决定给负重伤的汪秋平记个人一等功,给另三位重伤民警方家旺、程峰、胡彪记个人二等功。市公安局给万里青等14位负伤民警通令嘉奖。
4、我们还是要少点愤青,多点理智,存点良心。。。。。

写文字,我一直强调真实。先感动我,才能感动别人。对那些假大空的宣传(如宣传政绩、招商引资),我也一样深恶痛绝。。。。。。
看看,下面哪点存在虚假?哪点作秀?——那你也去秀一下,我也一定好好的帮你写篇文字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1、“市里特意将驰援江西抗洪的南京军区某部投放到这里”。——这个假不了吧?部队请不来的,来了说明地方重要。
2、“市公安局叶国兵局长不到一个月内8次到达现场”。——8次,一个月来同一个地方。局长可不是来休闲的
3、“这也是这支队伍短期内第3次来寺下湖圩抢险”。——作秀?同一个地方作3次秀?那个天,大家去那地方秀秀试试!
4、“6月23日一早,组织30余名警力赶往紫阳堤抢险护堤保路”。——这次我参加了。再怎么作秀,可是实打实搬了沙袋的。。。
5、“6月28日,抽调20余名警力分赴全县8大圩堤参加抗洪抢险”。——我被抽调浆潭联圩。就两点:人走在堤上草丛,“霍”死人。晚上借住百姓楼上空房,无纱门纱窗,蚊子咬死人。其他就不说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6、“98抗洪,他坚守大堤,4个月没回家。对面的沙湖山圩决口后,不会游泳的他,却勇敢的跳入洪水中,抢救落水妇女。为此,省公安厅给他记了个人三等功”。——实打实。
7、“水印急匆匆赶到,手里还拿着两块面包——他还没吃午饭啊!就这样走了”——实打实。。。。。。








长西岭佬 发表于 2015-7-24 10:01:22

陈水印烈士还是有料可以用来宣传的,我们看到阴暗面时同时更应该看到阳光。牺牲的苏家档干部料少点。所以对他的宣传就少好多

相识何必曾相逢 发表于 2015-7-24 15:07:43

不管真相如何。逝者安息,英雄一路走好

八牛耕田 发表于 2015-7-24 15:36:50

领导的水平和工作方法可以讨论,牺牲的同志是在防洪一线是不容置疑的。创造抗洪“英雄“说,牺牲同志的家属情何以堪。

新朋友 发表于 2015-7-24 17:41:49

八牛耕田 发表于 2015-7-24 15:36
领导的水平和工作方法可以讨论,牺牲的同志是在防洪一线是不容置疑的。创造抗洪“英雄“说,牺牲同志的家属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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