仔仔 发表于 2015-5-24 00:11:50
不用再留了,对于一个没脑子的,没有逻辑能力的大龄剩女来说,只能是浪费时间在无用的分析上面,乡巴佬仔仔 发表于 2015-5-24 00:22:04
对了,再好心提醒你一下,告骚扰呢,要具备几个条件,电话骚扰,如果一天之内没有超过十几个以上的电话,达不到数量是构不成骚扰定性的!短信骚扰?请你搞清楚,我加起来给你发的短信估计都没超过二十条!还带自我介绍的,你拿什么去告?无知大龄女青年,多照照镜子吧!无知的要死仔仔 发表于 2015-5-24 00:28:27
或者你不妨告我性骚扰也可以考虑试试!我这门口都有摄像头,咱们什么时候进去的,什么时候出来的都有记录,我没有拽着你进我的房间,你就算告我性骚扰,也没有谁会相信,况且咱们都是和和气气的进,和和气气的出,一点都没有被破坏气氛的情形,你拿什么理由来告我,傻不拉几!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0:48:35
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吧!虽然你没承认,这QQ是你,但是我有证据显示就是你。现在怕了,晚了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0:51:13
由始至终我没有说过你一句坏话,微信上拒绝你的时候都是很委婉的。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0:54:50
有摄像头更好,方便取证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0:58:50
相不起亲就赶紧滚吧,少出来骗别人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1:02:37
这还只是微信上的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1:07:23
好好看看吧,拉入了黑名单,但是信息我还是收的到MsChen 发表于 2015-5-24 01:12:23
这就是我们那次见面穿的衣服,大家来评评理!像不像他说的像坐台小姐的化的,妆浓不浓,去其他售楼部看看别的职业顾问化什么妆?懂不懂啊,不会就不要乱说话。正好你还提醒我了,你家楼下有摄像头,正好我能把监控调出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