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yo_KyLyu
发表于 2015-4-19 15:18:18
泯灭人性的歹徒杀人犯,此恶女多次进出派出所,有多次前科,盗窃,强抢他人财物等,恶男也是***犯,流氓恶霸,此等凶恶歹徒必须受到法律制裁,杀人偿命
蚂蚱能拉板车
发表于 2015-4-19 16:20:03
yoyo_KyLyu 发表于 2015-4-19 15:18
泯灭人性的歹徒杀人犯,此恶女多次进出派出所,有多次前科,盗窃,强抢他人财物等,恶男也是***犯,流氓恶 ...
5毛刷子,可劲造把!
蚂蚱能拉板车
发表于 2015-4-19 16:26:42
wx_cBFs0OOb 发表于 2015-4-19 14:32
穷凶极恶的歹徒是经过长时间密谋杀人的。他们带了作案手套,捆绳,木棍,于半夜入室作案,受害人头部躯干及 ...
你真的是用了不少词语来加强语气啊,但你改变不了客观事实,下面那跟帖小号不就是你换了个马甲吗?换马甲吧,铆劲去编,5毛大侠!
青烟
发表于 2015-4-23 08:32:15
客观事实就是凶徒三人密谋后于深夜无人时携带凶器与之具,将受害老人令人发指的欧打至死,并将手脚捆绑,房门反锁,遗弃于所住地下室,若不是子女回家,立即报警,公安全力侦破,真像岂不知何年才能大白于天下?难道要让凶徒若无其事的照常生活,逍遥法外,乃至于末来的某曰再次犯下某种未知的罪恶?怎么在你这反复强调的"事实"竟是凶手也是受害者?照你这个逻辑,让你去面对一个强坚犯,你甚至也会诡辩受害方也有过错甚至施暴者也是受害者?因为受害者的衣着暴露?枉你还字里行间透出着蛮懂法律?那你这些言行究意是何居心?
福星高照……
发表于 2015-4-24 22:00:14
本人今天才看到此贴!实在看不下去你们为此事争论!不管怎样深仇,最不该把老人家打伤至死!死在家里几天没人知道,可悲可惨,谁家都有老人啊!看到心痛!在此希望以后不再发生此事!愿天下所有人以和为贵!洁身自爱!平安健康!快乐的过好每一天!
青烟
发表于 2015-4-25 19:53:56
有怜悯之心的朋友一生安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