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z2013
发表于 2015-3-24 08:32:48
现在社会好没安全感啊,感觉到哪都要被欺负。{:soso_e115:}
果然
发表于 2015-3-24 08:42:18
求真相
五柳树下
发表于 2015-3-24 09:24:42
现在的社会,医生难当,老师难做,哎,还是做个自由职业人好。
乘风破浪1978
发表于 2015-3-24 10:35:06
事实需要真相,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???这个需要鉴定,不能是医院死了人就说是医院的责任,这也有些不公平或者说不符合实际吧!!!理性维权,依法维权才是正道!!!依法治国的环境下,我们也应该依法维权的。
zhanbubin
发表于 2015-3-24 12:39:30
我想问问,县城有数百名警察吗??不要包括乡下的。。
塘边土著
发表于 2015-3-24 18:01:54
本帖最后由 塘边土著 于 2015-3-24 18:03 编辑
如果家属认为医院有责任,可以申请事故鉴定。动不动在医院大厅放棺材烧冥纸,见穿白大褂的就打,那医院还要不要工作,别的病人要不要诊治?医生是人不是神,何况还没有证据说错在他们。这种行为政府肯定会管的。
还有别总是强调死者是什么身份。退伍军人是人,别人也是人,生命都是可贵的,都应该受到尊重。
为生命的逝去而悲伤,祈祷逝者一路走好!
新人甲
发表于 2015-3-24 19:04:03
1,据说,梅东山身份、简历都是事实,他妻子在公安局食堂务工。他夫妻都是很老实的人。2,人到底是怎么死的?要有证据。举证责任应该在医院,应提供急症病历、处方,卫生局请上级专家签定。死者家说是事故,医院说不是事故都为时尚早。3,人死,停棺住院大厅不合适,运回家不甘心,对政府和医院不放心,折衷一下,放太平间等签定结果比较合适。。。。
苦涩占据内心
发表于 2015-3-24 21:04:51
关注最后处理结果。
新朋友
发表于 2015-3-24 21:49:47
实事求是,
五老高呼
发表于 2015-4-9 22:03:39
结果是没有结果的结果。死者家属接受了县医院的22万元钱一一但这不是责任赔偿,凡在县医院治疗后死亡的,按处理惯例,县医院出2万的血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