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老高呼 发表于 2014-10-1 08:08:25

涉嫌犯罪行为的罪名认定难以统一,这是正常的。
现在据说公安局已经逮捕该犯,检察院已经将此案移送法院,那就——静候佳音吧,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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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重罪轻立、轻罪释放、公理何在?国法何在?